首次线上培训已顺利完成 | 第九期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 圆满成功 | 第八期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 成都站——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完成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资讯 » 新闻动态 » 行业动态 » 正文
 

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北京通铭伟业被罚款1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01  来源:千龙网  浏览次数:163
核心提示:近日,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开出朝环保罚字〔2017〕24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通铭伟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被罚款1万元。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开出朝环保罚字〔2017〕24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通铭伟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被罚款1万元。

朝环保罚字〔2017〕24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7年5月7日,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北京通铭伟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维修车间东侧生活垃圾站有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二款的规定,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于 2017 年5月 15 日前改正,处一万元罚款。

 
53.6K
 

 

 
最新图文
推荐信息资讯
点击排行

首页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无忧固废网 - 中国危废全产业链综合服务平台 Copyright 2017 51gufei.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 京ICP备17037699号-1
顶部 帮助 微信二维码 底部
扫描二维码关注我为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