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明确:通过全面统筹,加快建设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工业危废信息化监控体系建设,切实防控运输环节风险隐患,切实加强工业危废环境执法监管。
到2020年,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大的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划建成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安装联网监控设备,实现集聚区危险废物的“自产自消”;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危险废物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11个设区市形成满足实际需要的工业危废处置能力;11个设区市建成危险废物信息化监控平台,省控以上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持证经营单位完成联网监控;工业危废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提升,持续推进工业危废的“源头管理精细化、贮存转运规范化、过程监控信息化、设施布局科学化、利用处置无害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