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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废包装容器类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7-25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浏览次数:81
核心提示: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为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放管服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为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效”“证照分离”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加大对企业纾困帮扶力度,指导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企业依法依规投资建设项目,规范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废包装容器类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和证后监管工作,提高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废包装容器类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我厅组织制定了《河南省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试行)》《河南省废包装容器类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试行)》。现予公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  《河南省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试行)》.pdf

  附件2 《河南省废包装容器类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试行)》.pdf

  2024年7月3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4年7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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