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起草了《宁波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相关规定,现征求公众意见。请于2020年5月8日前反馈我局(地址:宁波市柳汀街545号,邮编:315010,电话:0574-87892973,传真:87123219,邮箱:chenm1204@163.com)。
附件 :《宁波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docx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