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危险废物填埋场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发布,填埋对象主要为嘉兴市内无法利用和焚烧处置的危险废物,该危险废物须符合《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中的填埋入场要求。
2019年11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五个工作日,公告期为2019年11月20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对象:嘉兴港区环保局建设项目科
联系电话:0573-85588120 传真:0573-85533529
通讯地址:嘉兴市嘉兴港区东方大道117号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