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医疗废物处置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医疗废物处置规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原《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医疗废物处置规划的通知》(石政办发〔2018〕11号)同时作废。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石家庄市医疗废物处置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