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预从事危险废物运输的单位。
(二)、办理程序

(三)、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市环保局受理窗口:上海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曹杨路540号12楼1212室)
电话:62441693×814
接待时间:周二、周四:上午9:00 - 11:30、下午13:00 - 16:30
市交通港口局受理窗口:市交通港口局运管处
备注:危险废物自行运输单位备案管理参照本流程执行。申报材料受理、现场考核后,工作组评议意见报市环保局,审查通过的,予以备案、核发环保识别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