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环保局:
据国家环保总局《气象卫星遥感监测作物秸秆禁烧专报》第2、3、4期通报,我省阜阳、宿州、亳州、滁州、淮南、蚌埠、淮北等市秸秆焚烧现象严重。6月11日《人民网》也报道了我省秸秆焚烧造成环境污染,严重影响群众生活和公共交通安全,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为遏制秸秆焚烧污染环境问题,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认真贯彻执行省环保局、省农委、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环察〔2007〕68号)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秸秆禁烧工作,突出重点,加强执法检查,有效遏制秸秆焚烧屡禁不绝的现象。
二、要按照国家规定,尽快组织划定辖区内秸秆禁烧区,加大检查力度,确保机场、铁路、高速公路等重点交通干线和高压输电线路的正常运行。同时,积极协调农业、公安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三、要建立秸秆禁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发生大面积秸秆焚烧现象,造成重大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等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附:《气象卫星遥感监测作物秸秆禁烧专报》
二○○七年六月十二日
抄送:省农委、省公安厅
打印:丁爱武 校对:钱叶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