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提高电子废物综合利用水平
针对新情况和新问题,因地制宜,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拆解、再利用和最终处置的管理,促进循环经济的健康发展,十分迫切。
加强顶层设计,降低管理成本。废弃电子电器产品种类很多,包括“四机一脑”、热水器(电热水器和燃气热水器)及文化、办公用品等,需要顶层设计,分类管理:“四机一脑”可采用《目录》管理;有些要采用“生产者责任延伸”或押金制;有些要“从源头控制”,禁止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有些则要采取资源效率或污染物减排等“绩效”管理,不能“一刀切”。
加强“圈区管理”。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拆解、加工利用和处置的生命周期中,应特别重视金属回收方式创新和废水集中处置,防止“二次污染”,不必将社会回收体系集中到一起乃至完全取缔。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格林美公司时指出:“变废为宝,循环经济是朝阳产业。格林美是我见到循环经济企业中做得最好的一家。”新天地、伟翔等公司类似的做法也值得总结;对形成一定特色的子牙、汨罗、太仓、台州等园区管理模式,也需加以总结并推广。
合理参与“废物”国际循环。在不违背《巴塞尔公约》关于禁止有毒有害废弃物越境转移前提下,进口可以节约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的废弃电子电器产品,既承担中国产品出口“生产者责任”的延伸,又能作为原生资源的重要补充,是一举多得之事。采取经济手段,如降低废物进口关税、提高原料出口关税、加强进口废弃物检查乃至随机抽查等措施,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产业的专业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杜绝“洋垃圾”。
提高意识,形成政府、企业和公众联动机制。开展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教育、绿色生活方式教育,形成政府、企业和公众参与的社会治理结构。政府应制定行业发展规划、规则和管理办法,创造“三公”的市场环境,并对相关活动进行监督。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作用,实现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开展行业服务、促进公平竞争。企业应用好信息技术,自建回收体系或平台,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源头保障。应提高公众参与的自觉性,为废弃电子电器产品的回收利用产品发展奠定基础。
完善法规体系,加强监督执行。进一步明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管理目标:资源导向还是环境导向;规定有害物质的替代或禁用限期。从分类、运输、仓储、维修、二手市场、资源化利用、处理处置等环节入手,明确管理责任、回收标准;推动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明确监管部门及其责任,加强监督。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加强对基金征收、使用、减免和回收处理厂的资质认定,加强海关、工商、税务、质检和环保等部门的监察执法力度和监督管理,促进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开展相关政策前期研究。旧物包装好放在指定地点,付费并定时让废物处理公司拉走,这是国外的“排污者付费”或“扔旧付费”制度。随着我国废品回收人员的减少和居民家庭废旧电器的增多,必然会从“废物卖钱”转向“扔旧付费”。无论是《目录》管理,还是生产者责任延伸,最终均要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收取基金虽然简便,但将加大企业竞争压力。开展电子废物回收费用机制研究并提出相应政策转型,应尽快提上议事日程。
只有加强“圈区管理”、提高技术水平、避免“二次污染”,电子废物才能变废为宝。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周宏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