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今年进入集中攻坚阶段。记者近日从应急管理部了解到,一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截至2020年底,全国各地共排查安全隐患1462.8万处,整改率90.7%,其中整改重大隐患1.02万处。责令停产整顿企业7.3万家,关闭取缔1.37万家,对1.09万家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国务院安委办和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近日联合对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等整治作出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瞄准2021年重点任务,着力在“攻坚之年”破解难题。
织牢织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经党中央批准,三年行动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动员部署、排查整治、集中攻坚、巩固提升四个阶段进行,今年进入集中攻坚阶段。
三年行动以来,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织牢织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得到进一步落实,重大事故指标被纳入对各地区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之中。国务院安委会41个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得到了重新修订,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首次出台,监管职责得以进一步强化。三年行动深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事故多发的21个地区和企业负责人被约谈警示,10家央企被扣分,1家央企因为瞒报事故被降级;《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出炉,22个省(区、市)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出台了实施细则。
此外,一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得到建立完善。刑法修正案(十一)将事故前安全生产重大违法行为纳入刑事责任范围,安全生产法(修正草案)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制修订安全生产国家和行业标准55项。建立了特别重大事故追责问责和审查调查的部门协作工作机制,出台了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目录、民航生产安全事故领导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研究建立危险废物处置安全监管协同机制。各地针对监管实际,因地制宜出台了一些地方性的标准和规范。
与此同时,大力实施“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启动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示范岗”等安全教育活动,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
整治一批突出重大安全隐患
记者了解到,三年行动推进过程中,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瞄准地区、行业领域重点,做实做细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落实责任、精准发力,狠抓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防控治理。
三年行动中,一批突出重大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组织对涉及硝酸铵企业开展了3轮排查,进行“一企一策”治理。国家矿山安监局加强瓦斯、冲击地压等高风险煤矿治理,对贵州等7个重点产煤省跟踪督导。工业和信息化部加强5类重点货车违法改装专项治理。公安部部署集中开展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百日会战。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排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691.6万户。交通运输部推动砂石运输船、客货班轮、网约车等专项安全整治。自然资源部集中查处一批越界开采、乱采滥挖等违法开采案件。市场监管总局全面推进大型游乐设施等专项安全治理。
一批重点工程治理措施有序推进。建设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7.8万公里,完成危桥改造6229座。煤矿、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以及三等以上尾矿库实现监测联网全覆盖。新建13个安全生产专业救援基地。
通过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有力促进了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2020年全国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重特大事故进一步减少,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没有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年份。大部分行业领域和地区安全状况好转,化工行业近年来首次未发生重大以上事故。
安全生产仍处于爬坡过坎期
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近期涉险事故和较大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仍处于爬坡过坎期。对此,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要求必须大力防范化解冲击安全底线的突出问题。
针对在动员部署和排查整治阶段发现的问题,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强调,在集中攻坚阶段要在五个方面“着力”推进三年行动工作:
着力强化安全发展理念,推动把统筹发展和安全贯穿到各项工作全过程,实现更为安全的发展。着力推动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推动建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组织实施对安委会成员单位首次考核,实行企业安全风险主动报告、典型执法案件报送和评估等制度。着力推进专项整治集中攻坚,聚焦矿山灾害治理、火工品管理、危化企业搬迁、交通运输“百吨王”、水上运输安全等重点难点问题,组织若干专家组指导督促整治落实落地。着力防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对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实行安全包保责任制,开展矿山火工品使用储存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推进“两客一危一货”、商船渔船、农村自建房、危废处置和大型综合体消防安全等专项治理。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实施“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重点危化品生产企业自动化系统装备率达到100%;推动年产30万吨及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加强警示教育,严格安全培训制度,大力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