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管理部门之间的分工科学合理,配合有力。长沙市生态环境、卫生健康部门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医疗机构内部的分类、暂存等工作以卫生健康部门为主进行监管,集中收集、处理等工作以生态环境部门为主进行监管,各跑一棒,无缝对接。对医疗机构和集中处置单位之间容易混淆的工作诸如收运时效、分类效果、交接流程等问题,两部门会及时协商,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此外,两部门还根据掌握的线索,不定期采取联合执法行动,形成严格监管高压态势。
其次,合理的计费方式至关重要。一般的危险废物是按照总量计算处置费用,但一些医疗机构出于成本考虑,把本该作为医疗废物处理的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据此,长沙市从2010年开始,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采取以床位数按月计费的方式。在这种定额计费模式下,医疗机构的想法彻底改变了,不会再为了省钱而主动减少医疗废物的收集,从而顺利解决了医疗废物应收尽收的难题。
最后,加强对集中处置单位的全程监管。长沙市共有医疗废物收集车辆27台,每台车每天收集固定线路上的医疗废物,要求医疗机构与运输车辆及司机之间的交接单、运输车辆的GPS定位及视频监控、集中处置单位与运输车辆之间的接收记录等台账完整、清晰、可溯源。
长沙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对感染性、损伤性废物的处置方式是高温蒸汽消毒,破碎毁型。在处置中心,安装在生产车间的视频监控连通到市生态环境局的电脑上。监管人员可以实时调取录像资料进行监控。处置中心为保证每批次处理温度和时长达标,除了记录每班次运行设备的状态外,还对两项检验指标定期开展检验,一是放入温度指示卡,二是每周随机抽取一批废物进行嗜热性脂肪杆菌芽孢试验,以此评估灭菌效果。
本质上,医疗废物是一类混合物,像长沙市目前这样进行无害化处理后直接填埋无疑是安全的,但并不是唯一路径。其内成分具有很高的热值,填埋很占体积,若改为焚烧发电,这是优质原料。
危险废物是一个相对概念。首先,并不是里面的每一种物质都有毒有害,只要有先进的技术将其分离出来,就能安全利用;其次,有些危害是阶段性的,对其不能一个标签贴到底,从而阻碍技术进步。填埋是最浪费的处理方式,既挤占土地资源,又使物资以不完全的途径脱离循环使用渠道,还消耗成本处理渗漏液等。窃以为,在保证绝对安全的前提下,应鼓励寻找替代方案,从而取得最大的综合效益。
处置单位可以联合医疗机构进一步对医疗废物分类,彻底灭活后,分类处置,一部分进填埋厂,其余则可安全转运至发电厂等单位,使其物尽其用。这样一来,既延长了填埋厂的闭场时间,又提高了焚烧发电等的效率,可谓两全其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