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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垃圾产业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03  来源:南方周末  作者:柴会群 朱思韵  浏览次数:360

3 越往下查难度越大 

仇胜双被举报时,正值湖南省公安系统发起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的“清水蓝天”行动。据湖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谢筑湘介绍,近年来,湖南省委、省政府对环境污染问题高度重视,湖南省公安机关和环保部门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击环境犯罪。

因判断涉嫌犯罪,汨罗市环保局通知警方到场,仇胜双被当场控制。

“他当时很镇定,没想到事情会像后来那么严重。”徐树立说。

警方以污染环境罪对仇胜双立案。该罪名出自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危险废物属于“有毒物质”。危险废物数量达到三吨以上即构成“严重污染环境”。而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

由于现场查扣的医疗垃圾远远大于三吨,无论是汨罗市环保局还是公安局,起初均认定仇胜双构成污染环境罪证据确凿,不存在问题。

然而立案、抓人之后,事情却急转直下。“起初我们有个误区,以为都是医疗废物,后来卫生部门说输液袋按规定不是。”汨罗市环保局法制股股长张务告诉南方周末记者。

以2003年国务院出台《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为标志,国家对医疗废物的管理进入法制化轨道。该条例明文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根据原卫生部和原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共有五类,分别是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其中,病人用过的棉签、一次性输液器、一次性注射器均属感染性废物。但输液袋未被纳入。

2005年,原卫生部发布《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292号,以下简称 “292号文”),明确规定: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

在仇胜双家查扣的医疗垃圾,绝大多数都是输液袋。如果把输液袋剔除,其他医疗垃圾纵使都视为医疗废物,也达不到3吨的最低标准。

2017年4月下旬,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环保厅、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专门就此问题召开协调会。会上,湖南省环保厅固体废物站的一位负责人提醒:看看那批医疗垃圾里有没有针头,如果混在一起,全部都按危险废物算。

根据2007年由原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具有感染性的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属于危险废物。

“去了看到针管、输液管、棉签、针头都有。”张务说。

之后,在公安部和湖南省公安厅的支持下,专案组继续深入查办该案,先后打了这条产业链上的四个层级,抓获涉案人员三十余人。力度之大,在全国同类案件中非常罕见。

吴敏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专案组本来想将该案从源头到最终流向都查清楚,但受制于种种因素,这一初衷未能实现。

“打击面太广了。”吴敏说。

吴敏顾忌的另一因素在于法院怎么判,“我们原来的想法是,如果能判下来,就还要走下去;判不下来,就没有走下去的必要了。”在仇胜双等人被判刑之后,吴敏称此案将进入“下半阶段”。

前述南京“首起医疗废物污染环境案”,于2016年12月下旬由公安机关主动向媒体曝光。当时公布的消息是,涉案医疗垃圾达3000吨,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其中逮捕1人。但再无后续消息。南方周末记者与承办此案的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联系,被告知该案“已经离开公安机关”,建议跟栖霞区检察院联系。但栖霞区检察院告知南方周末记者,此案并未到该检察院。

南方周末记者获悉,仇胜双案引起了最高检、公安部和环保部的高度重视,将派员赴汩罗继续督办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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