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线上培训已顺利完成 | 第九期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 圆满成功 | 第八期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 成都站——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完成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资讯 » 政策热点 » 国家政策 » 正文
 

生态环境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6-09-23  来源:生态环境部  浏览次数:7
核心提示:《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已于2026年9月3日由生态环境部2026年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已于2026年9月3日由生态环境部2026年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生态环境部部长 黄润秋

  2026年9月20日

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为了全面有效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维护法治统一,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了规章清理。经过清理,生态环境部决定:

  一、对11件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附件1)

  二、对17件规章予以废止。(附件2)

  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其他规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原则、精神、要求不一致的,依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有关规定。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53.6K
 

 

 
最新图文
推荐信息资讯
点击排行

首页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无忧固废网 - 中国危废全产业链综合服务平台 Copyright 2017 51gufei.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 京ICP备17037699号-3
顶部 帮助 微信二维码 底部
扫描二维码关注我为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