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固体废物跨省转移长效监管机制,夏津分局聚焦“审、查、宣”三字诀,从严从细筑牢跨省一般固废转移源头审查防线。
一是抓实“审”严格备案资料审核。按照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跨省转移固体废物(不含危险废物)有关工作的通知》,细化制定审核要点,形成资料清单目录和管理要求明白纸,便于企业理解和掌握。强化与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衔接,对照企业环保手续,核查拟接收一般固废合法性、利用的可行性以及环境风险的可控性等,帮扶企业在具备相应主体资格基础上合法经营。
二是做细“查”强化现场核查督导。对拟利用企业生产工艺设备、运输、贮存设施和污染防治措施等,逐环节开展现场核查,重点核查贮存、利用规模、生产经营能力是否与拟接受固废数量相符,确保企业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不新增环境风险。同时,督导企业在后续日常运营中,严格规范贮存、及时消纳利用,健立全过程管理台账,严防长期违规贮存、异味扰民等问题。
三是深化“宣”加强日常宣传培训。通过现场普法、两微一端等多种形式,开展跨省转移固体废物政策法规的宣贯活动,提升企业主体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做到备案前主动提前核实相关信息,科学研判并及时更新利用能力相关资料,备案后严格按照备案信息内容接受利用一般固体废物,转移前主动告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强化信息保密监管,防止不法分子借用信息进行转移备案,增加接受单位守法成本。
今年以来,夏津分局累计对3家企业拟利用外省一般固废情况开展现场专项核查,对2家企业存在批次不符合利用备案的情况及时反馈市级主管部门。下一步,夏津分局将继续把好跨省转移一般固体废物源头审核关口,常态化做好日常监督管理,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