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山东省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公安机关打击污染环境和破坏自然资源违法犯罪有关工作情况,通报了全省公安机关破获的一批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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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山东省公安厅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葛闻雷介绍,污染环境和破坏自然资源犯罪一是犯罪手段隐蔽。此类违法犯罪往往没有直接被害人,公安机关通过被害人控告、报案发现线索难度较大;污染环境案件中,污染物极易渗入地下、逸散到空气中或被水流稀释,难以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数量;犯罪手法专业性强、手段隐蔽,认定其犯罪事实比较困难。二是跨地域非法倾倒、填埋废物问题突出。为逃避监管和打击,不法分子从产废企业收集废物后,招揽车辆、人员将废物运至外市甚至外省非法处置。2020年以来,公安机关已侦办40余起外省企业到山东省非法处置废物的案件。三是危害巨大,修复困难。此类犯罪极易导致地下水、地表水、土壤、大气遭受严重污染,耕地大面积被破坏甚至丧失功能,有的环境污染物对人体有明显毒害性,数十年甚至上百年内无法降解,造成的损失可达上亿元。而且,此类损害修复费用高、难度大,有的甚至只能依靠生态系统本身进行自然修复,过程极其缓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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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公安机关破获的一批典型案例:
一、东营“4.04”污染环境案。2021年4月,东营市公安机关侦破“4.04”污染环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2名。经查,2019年7月以来,犯罪嫌疑人赵某等人租赁厂房和设备,通过加温、分馏工业废液的方式生产甲醇、乙醇并对外销售,同时委托他人将生产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非法倾倒,导致2人中毒死亡。目前,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二、烟台邵某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2020年8月,烟台市公安机关侦破邵某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现场查扣渔船5艘、网具7条,渔获450余公斤。经查,2020年6月至8月禁渔期内,犯罪嫌疑人邵某某组织多条渔船,在渤海海域内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渔获5000余公斤,总价值25万余元。目前,法院已依法对该案作出判决。
三、潍坊“1.31”污染环境案。2021年2月,潍坊市公安机关侦破“1.31”污染环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9名,打掉犯罪窝点6个、团伙5个,现场查扣各类危险废物300余吨。经查,2020年12月以来,犯罪嫌疑人王某等人租赁废弃厂房,收集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并进行倾倒,导致4人中毒死亡。目前,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四、日照某建材公司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案。2020年6月,日照市公安机关侦破某建材公司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涉案价值1000余万元。经查,2014年以来,该公司未经行政部门许可,在经营过程中擅自扩大开采范围,非法采挖凝灰岩50余万立方米,非法占用农用地140余亩。目前,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五、滨州“3.27”污染环境案。2021年3月,滨州市公安机关侦破“3.27”污染环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现场查扣危险废物运输车3辆。经查,2020年10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吴某某与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并将该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刘某某非法处置,刘某某伙同他人先后将700余吨危险废物倾倒入沟渠中。目前,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六、菏泽申某某等人非法采矿案。2020年1月,菏泽市公安机关侦破申某某等人非法采矿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9名,现场查扣挖掘机2台、运砂车3辆。经查,2019年10月以来,犯罪嫌疑人申某某等人使用挖掘机在黄河河道内盗采河砂并销售,非法采砂量达6万余方,涉案价值349万元。目前,法院已依法对该案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