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中旬,有群众举报反映,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大洲岛某处常常散发出刺鼻难闻的气味,让人无法接受。接到举报后,延平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事发地进行调查。
经细致摸排,执法人员在大洲岛地处104号一旧厂区发现有较刺激的气味传出,但大门紧锁,人员无法进入。执法人员立即通过无人机对厂区情况进行飞行侦察,发现该厂空地有几处灰渣露天堆放,且现场有燃烧和生产的痕迹,这一系列可疑行为立即引起执法人员的警觉。
经现场勘验,执法人员发现,该处是以废旧电容器为原料进行铝锭熔炼的小作坊,其将废旧电容器(属危险废物)实施切割破拆—焚烧—分筛后,使用电容器铝壳熔炼成成品铝锭过程中,产生大量刺鼻难闻气味和废渣,严重危害周边环境。
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两个炼铝车间正在进行电容器焚烧,铝锭熔炼炉还保留有较高的温度,炉旁的模具内仍留存着熔炼好的铝锭,现场还查获大量废旧电容器及700多根已炼好的铝锭。
环境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该作坊人员已逃离。为进一步开展现场勘验,确定违法嫌疑人相关信息,延平生态环境局立即联系延平区检察院、区公安局、社区及大洲贮木厂工作人员进行深入勘察。
经调取监控录像,发现多名违法嫌疑人在环境执法人员进入厂区大门后即从后门逃走,公安干警现场对收集到的人员资料及现场车辆进行甄别。
为防止违法嫌疑人转移证据,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立即对现场进行查封,将成品铝锭转移至安全区域。
“废旧电容器属于危险废物,企业或个人在未获得环保审批及危废经营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处置废旧电容器达3吨以上即触犯污染环境罪,已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相关规定。该案根据现场调查核实非法处置危废量和依据相关法条,将移交司法部门进行处理。”延平区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