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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某废旧红砖厂,竟堆放了800吨这种东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29  来源:法治高安  浏览次数:124
核心提示:以前雨一下,风一吹,就有一股浓烈的刺鼻味从废旧砖厂那边吹来,现在那堆废物被运走了以后,下雨天再也没有闻到怪味了,我们心里
     “以前雨一下,风一吹,就有一股浓烈的刺鼻味从废旧砖厂那边吹来,现在那堆废物被运走了以后,下雨天再也没有闻到怪味了,我们心里也踏实多了。”一位当地的村民向回访现场的检察官开心的说道。

为什么废旧砖厂内
会飘散着浓烈的刺鼻味呢
这其中是怎么一回事
跟着小编往下看
案情简要

      2019年11月,高安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杨某某等人污染环境刑事案件中发现:2018年6月至2019年7月期间,杨某某在未取得处理危险废物资质的情况下,从外地铝厂替他人拖运了几千吨危险废物铝废灰到高安非法处置,其中有800吨危险废物是杨某某交给胡某某处理。

胡某某伙同刘某、张某等人将这800余吨的铝废灰堆放在高安市某废旧红砖厂空地上,准备先将该铝废灰用水浸泡,然后作为陶瓷原料出售给陶瓷厂使用。另查,铝废灰属于反应性危险废物,与水混合发生剧烈化学反应,会放出大量气体和热量。

办案检察官到现场查看,发现涉案的800余吨危险废物附近既没有设立任何安全警示标志,也没有做好任何防雨、防渗措施,导致生态环境处在持续受损的状态。


      2019年12年5日,高安市人民检察院向高安市生态环境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局依法落实《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规定,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堆放的800余吨铝废灰进行处置。目前,该地的铝废灰全部清除,土地得到平整。

什么是“危险废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的特性常见有五种,分别为毒性(包括浸出毒性、急性毒性、生物毒性等)、腐蚀性、易燃性、感染性、化学反应性,具有一种或几种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

电解铝废灰是一种危险废物
含有大量氟化物、氰化物
碳化铝、氮化铝等有毒有害物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交由具备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
根据法律规定,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即构成污染环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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