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湖北省宜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8月14日上午,宜昌市公安局环保警察支队正式成立,标志着宜昌市“环保+公安”执法模式正式形成。
宜昌市公安局环保警察支队主要职责包括:侦办全市范围内环境保护领域的犯罪案件;参与环境保护部门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分析、研究环境犯罪特点和规律,制定预防、打击对策;查处违反国家规定运输、处置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日常巡查等长效工作机制。据悉,其组成人员大多都曾担任过刑警,长期在一线与各类犯罪分子“交锋”,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
宜昌市委、市政府要求,环保警察支队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深挖案件线索,强化线索经营意识,迅速侦破一批案件,打击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依法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含有毒性及放射性等污染物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