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漳州市华安生态环境局近日联合华安县交通运输局在沙建镇建材工业园附近查获一起涉嫌非法转运煤焦油案件。
经初步调查,运输车罐体里装有某陶瓷公司煤气发生站煤炭在燃烧过程中蒸馏的水分和煤焦油混合物约27吨,漳州市华安生态环境局已立案调查。目前,运输车辆(重型半挂牵引车、挂重型罐式半挂车各1台)被查封扣押于沙建镇大坑村顺安停车场。
由于本案涉嫌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将依法对该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
据漳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郭永忠介绍,该起非法转移煤焦油案发后,该局举一反三,组织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技术中心和支队执法对辖区陶瓷行业近三年转移联单台账进行核查,并对陶瓷行业安装液位记运行情况及转运环境安全风险进行专题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