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生态环境部门严格按照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全力做好集中隔离点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工作。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要做好集中隔离点医疗废物、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污染防治工作,实行专人负责、专车转运、专门时段处置、专业消杀,并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范和标准执行。
8月2日,我市启动医疗废物应急处置预案,明确荆州中环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为全市医废指定处置单位,增加湖北天银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监利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石首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公安县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4家单位为全市医废应急处置企业。荆州区、沙市区、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含乡镇)集中隔离点所产生的医疗废物,集中由市中环环境治理有限公司负责转运和处置。各县(市)集中隔离点,就近联系医废应急处置企业协同处置,确保应收尽收、应处尽处,严防产生二次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