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市生态环境局榆中分局依法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采取四项工作举措,持续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区域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改善。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举办由重点企业负责人和乡镇环保专干参加的固废法律法规培训班1期,组织商砼、混凝土、矿石开采等涉固废企业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1次,组织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进行学习和解读,发放相关宣传资料,进一步提升基层和企业法律意识,为规范处置固废危废等奠定良好基础。
加大固废环境执法力度。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对辖区内50余家涉固废危废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部分产废企业固体废物堆放、危废标识牌及危废台账记录不规范等问题,督促企业按要求进行规范处置和完善台账。对1家商砼企业倾倒一般固废的环境违法问题在督促立即整改的基础上实施行政处罚10.4万元。结合正在开展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针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和跟踪盯办,防止出现问题反弹。对发现的不属于生态环境部门的问题线索,及时向相关乡镇部门进行移交,督促按时间要求进行整改,确保存在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改,防止发生因固废危废堆放处置不当造成环境污染。
开展固废危废排查整治。按照法律法规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组织人员针对辖区内是否存在非法加工利用固体废物、是否对存在的涉危废物环境问题进行分类处理等方面进行排查整治,督促责任单位按要求对危险废物进行规范化管理,提高固体废物处置能力水平。
进行畜禽养殖专项检查。对青城镇、甘草店镇等重点区域内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进行专项检查,重点围绕畜禽养殖企业规模、环评及排污许可手续办理、粪污处置情况等方面开展检查。针对部分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粪污处置不符合环保要求、收集处理设施不完善、粪污堆放不规范,容易对水体及土壤造成环境污染隐患的情况,向相关养殖企业下达责改通知书,督促企业必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限期进行整改,保障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