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博华水务有限公司向省厅提交了《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申请表》,请求对进贤经济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废水污泥开展危险特性鉴别。按照《江西省固体废物属性鉴别工作程序(试行)》,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组织相关单位、专家对该单位委托知行道合(江西)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鉴别单位”)编制完成的《江西进贤经济开发区高新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废水处理污泥鉴别方案》和《江西进贤经济开发区高新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废水处理污泥鉴别报告》(以下简称《鉴别报告》)进行了审查。
依据《鉴别报告》,在污水处理站接纳废水种类未发生变化,各接管企业废水预处理稳定达标,且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的条件下,进贤经济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废水污泥(含物化污泥和生化污泥)所检各项指标均未超过未超过《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反应性鉴别》(GB 5085.5-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 5085.6-2007)等标准的限值,不具有相应危险特性,不属于危险废物。
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时间:2021年5月17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此有异议,可向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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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