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上班路上,场口环保所工作人员途经320国道时,突然发现国道东侧的空地上“冒出”大量各种颜色的空桶。经现场调查,工作人员发现该废桶加工点系安徽人李某某经营,他于3月份从外面收购各种危险化学品的废桶389只,不少空桶中还残留着化学物品,场地上流淌着空桶中流出来的残留物,空气中有刺激性气味,这些空桶未经处理就被他直接用来灌装铁砂。
场口环保所执法人员当即责令李某某停止生产,随后联系部门,进一步勘查现场。执法人员启动查封扣押程序,并在空桶堆放点拉起警戒线。在案件调查期间,恰逢阴雨天气,场口环保工作人员坚持“每日查每日验”原则,每天检查查封扣押的废桶,确保废桶内的残留物不随雨水渗入外环境。
4月15日,案件调查完毕,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对李某某未经消除污染直接利用废化学品桶他用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四条之规定拟处罚款10万元。同时责令李某某委托资质单位妥善处置这批废化学品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