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遏制非法收集、转移和利用处置,推动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铅蓄电池规范回收利用,4月18日,记者获悉,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专项整治的通知》,决定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
此次整治范围包括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铅蓄电池产生单位(包含但不限于工业企业、汽车4S店、机动车维修企业、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电动自行车销售和维修企业及个体户、铅蓄电池销售单位);持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主要工作开展分为动员部署、排查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段。
此次专项整治突出“五查”,其中包括查产废单位是否将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查是否按照规范要求如实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以及查是否在安徽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申报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等。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专项整治进入排查整治阶段,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结合本地实际,会同交通运输、商务、公安等部门,按照省厅部署对辖区内涉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单位摸底排查,突出“五查”要求,建立问题清单,依法调查处理,督促、指导相关单位按时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