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提出,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的主要任务包括:排查危险废物产生及去向,排查并妥善处置非法倾倒固体废物,排查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在排查方式上,各市先开展自查,省级再进行核查。
在进度上,根据《方案》,2019年4月15日前,各市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清单。5月15日前,组建省级核查组,对各市自查情况进行核查。5月31日前,省级核查组全面整理排查期间收集的文件资料、现场核查材料等,对排查情况进行总结,撰写排查报告、形成问题清单报省政府。之后,按程序向有关市反馈核查意见和问题清单,各有关市在核查意见反馈后1个月内将整改方案报送省生态环境厅。
据悉,当前,我省危险废物污染治理形势十分严峻,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种类多、分布范围广,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利用处置设施运营和管理水平不高。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省期间,发现多起危险废物违法填埋、转移等问题,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已成为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突出短板。《方案》提出,2019年,中央将启动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市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本次专项排查整治作为有效发现问题、推动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提升的重要抓手,提高政治站位,采取有效措施,务求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