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记者在肃宁县南孙家村西采油井现场看到,大量的石油油泥洒落在油井周边,深深的渗进周边的泥土里、草地里。
现场村民告诉记者,该油井是被河间市里的一人承包,承包人向片区(华北油田采油三厂宁北工区)交钱,然后他们就在这采油,片区负责人姓康。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性的废物。
据了解,根据环保部联合发改委、公安部修订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石油开采和炼制产生的油泥和油脚属于“HW49”类危险废物,编号071-001-08。
6月22日,记者将梁家村镇南孙家村油井情况反映给肃宁县环保局刘长楷局长,刘局长表示,会把案件移交公安先把油车扣下,有什么情况再沟通。
期间记者多次询问刘局长未果后,6月26日,记者再次来到了肃宁县南孙家庄村,在油井现场记者发现,油井采油设施已经被拆除,油泥污染物被用土掩埋。
肃宁县环保局接到反映情况后,没有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对现场污染物进行勘查、取证、认定,及时有效的制止危险废物对环境的二次污染,反而使其任意掩埋危险废物,现场遭到了破坏,其原因为何?
刘局长给记者解释说,当时接到反映情况后,我联系了采油三厂的康主任,康主任说不是三厂的。刘局长表示,环保局执法人员没去过现场,只是联系了镇里和村里网格化负责人。
既然接到反映情况,四天的时间过去了,为什么竟未去现场查看执法?刘局长只承认对该情况工作处置不当,并未作多解释。
记者把油井采油设施已经被拆除,油泥污染物被用土掩埋的现状告诉刘局长后,刘局长随即当着记者的面给采油三厂的康主任打了电话。
通话结束后刘局长表示,采油三厂康主任承认此油井属于采油三厂,应该不是盗采,属于采油三厂企业内部的事情。环保局会把该情况进行调查。
截止发稿,肃宁县环保局未给出调查结果。
肃宁县南孙家村西采油井是否属于华北油田采油三厂?是采油三厂在开采还是属于盗采?华北油田采油三厂对油井是如何管理,如何保护国有资产不被个人侵占和流失等问题,待记者调查采访后做后续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