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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跨省非法转移危废案:涉事公司缴纳500万元生态修复保证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4-18  来源:中国环境报  浏览次数:226
核心提示:涉事公司已向藤县中和陶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缴纳500万元环境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保证金,涉案危废正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运回广东处置。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藤县近日发生跨省非法转移含镍危险废物事件,广西环保、公安等部门及时联动,无缝对接,有力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
 
  目前,涉事公司已向藤县中和陶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缴纳500万元环境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保证金,涉案危废正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运回广东处置。
 
  及时响应,妥善处置涉案危废
 
  3月16日,藤县发生跨省非法转移含镍危险废物事件。案件发生后,广西环保厅会同梧州市、藤县有关部门成立专案组迅速开展应对处置工作。厅领导带队,组织重金属污染防治、固体废物管理、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环境应急等部门骨干力量迅速赶赴现场,指导梧州市开展调查处置工作。
 
  梧州市环保监测站工作人员称,经对倾倒现场周边排查监测,水塘水质总体未超标,附近地表水、地下水抽检未超标,事件未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我们安排人员驻地值守,并安装视频监控。”藤县中和陶瓷产业园管委会主任马伟勇介绍,在环保部门的指导下,我们对倾倒危险废物进行了固定封存,并开挖导流沟、覆盖防雨布,避免因雨季到来造成二次污染。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嫌疑人将超过3吨的危险废物(或有毒物质)倾倒于天然水塘中,达到了污染环境刑事案件的标准。3月22日,藤县环保局将案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做进一步调查。
 
  3月23日,藤县公安局进行立案受理,藤县环保局针对此案件发出关于对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的通告,对核实有效的线索举报人,直接给予1万元奖励,当天已有3名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及时介入,快速锁定直接证据
 
  为锁定源头证据,3月28日,广西自治区、梧州市、藤县三级环保部门会同公安部门,一同前往广东省江门市涉事公司进行调查取证。
 
  “我们根据调阅该公司环评资料、原辅材料台账,到车间核实生产及处理工艺,同时调阅了车辆进出、视频监控等证据,进一步证实了倾倒于藤县中和陶瓷园区的不明废物就是该公司净化除杂工序产生的压滤渣,认定向环境排放倾倒含镍危险废物的闭环证据链已基本形成。”梧州市环境监察支队队长余坚说,在疑嫌企业调查中,环保部门负责从生产、产污环节来搜集证据,力求在工艺环节将不明废物与企业产生的废物直接关联。
 
  “现在全国所有载重量在12吨以上的卡车都安装了GPS轨迹记录仪,我们联系运管部门查阅了载重卡车的运行轨迹。最后对照倾倒点和涉案企业地理位置卫星地图,锁定了涉事卡车均在两地出现的直接证据。”在调查涉嫌车辆运输过程方面,藤县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粟德光从细节入手,强有力地证明了横跨两省作案的事实。
 
  法院、检察院提前介入,并指导证据固定,为及时处置危险废物赢得时间。公安部门加大侦查力度,会同交通、环保部门根据天网锁定在逃车辆运行轨迹,防止危险废物再次倾倒他处。广西各行政职能部门主动加强与公检法等司法部门沟通协调,在案件定性、证据固定、信息共享等方面加强案情会商,及时达成共识,做到执法工作无缝对接,提高了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办效率。
 
  据悉,截至记者发稿时,案件已查明14车污泥,倾倒12车,扣押两车,刑事拘留9名嫌疑人,取保候审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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