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7月底,此次专项行动共查处5起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违法行为,其中4起涉及焚烧废电容器炼铝,1起涉及非法处置玻璃制造蒸馏残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环保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贵溪市环保局、贵溪市人民检察院、贵溪公安局三部门执法人员对4家非法处置废电容器(属危险废物)3吨以上的炼铝厂、1家非法处置玻璃制造蒸馏残渣(属危险废物)3吨以上的废品回收站实施了查封扣押,累计查封扣押危险废物约50吨。同时,将上述5家企业违法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其中,刑事拘留3人,网上追逃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