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工业生产的发展,工业废物数量日益增加,因其数量庞大,种类繁多,成分复杂,处理十分困难。
今年6月28日,我市印发实施《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三化”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专门出台了《永康市工业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实施办法》。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企业、镇街区、各相关部门单位的管理职责。
规定中指出,工业固体废物的收运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运输车辆应当采取密封方式,必须采取防扬撒、防流失等措施防止污染环境;禁止擅自倾倒、堆放、丢弃、焚烧工业固体废物;必须将收集的工业固体废物根据不同性质送交有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置;不得擅自拒收停运。
规定指出,危险废物由企业自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处置,并遵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管理要求;可回收废物由企业加以利用或卖给回收公司;其他废物由企业或物业公司(或环卫部门),送到垃圾焚烧电厂焚烧或送到垃圾填埋场填埋。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