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环保局日前下发通知,对做好全市2017年汛期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管理工作做出部署,要求各单位对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设施设备及安全应急设备进行全面自查,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确保万无一失。
通知要求,各单位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汛期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工作,把安全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要尽量减少危险废物的贮存量,降低环境风险。对需暂存的废物,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要求,将危险废物置于符合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禁止露天存放,并安排专人管理。同时,保证液体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安全围堰完好无损,雨水收集池和径流疏导系统保持畅通无阻,严禁将污染物混入雨水外排。
此外,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加强汛期值班巡查,组建抢险救援队伍,确保联络畅通,同时进行防汛演练。要进一步完善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环境应急预案,并将应急预案向所在区环保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