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推动环境守法新常态构建,持续保持环保执法高压态势,进一步推进企业诚信制度建设,甘肃省兰州市环保局制定了企业环境信用“红黑榜”管理制度。
环境信用“红黑榜”评价范围主要为国家、省、市公布的重点监控企业,涉水、涉气、涉重、涉化、涉危险废物企业,以及环保部门认为有必要开展环境信用评价的其他工业企业。
环境信用“红黑榜”管理制度规定,满足污染防治类指标、环境管理类指标、社会监督类指标且在履行环保职责中诚实守信的企业将被列入“红榜”,对“红榜”企业,将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支持激励政策;有存在环保工作不到位、排放不达标、有重要环境违法行为或群众多次投诉等现象中任意一项的企业将被列入“黑榜”,同时,按照全年环保考核指标,得分在50分以下企业也将被列入“黑榜”,对“黑榜”企业,将坚决予以披露和曝光,形成社会震慑力。企业环境信用“红黑榜”将通过兰州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定期公开发布。
环境信用“红黑榜”的发布,可对全市工业企业环境守法信用形成舆论监督,依靠社会的力量,构建奖励诚信、约束失信的企业监管机制,同时也为公众了解企业环境行为、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