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央视“3·15”晚会曝光了注射器等医疗废物被制成儿童玩具,再次把医疗废物非法外流和处置问题推到了大众视野。据了解,生态环境部将进一步加大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力度,推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建设,并将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范畴,压实地方政府的责任。
为协助企业更好地了解新形势下我国医疗废物的管理规范和标准要求,提高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规范化建设和运营水平,交流医疗废物最佳可行技术和设备,推广最佳环境实践,共同促进我国医疗废物的无害化处置,无忧固废网联合权威机构于2019年8月23-25日在杭州共同举办“2019中国医疗废物处置技术和设备创新发展论坛与培训会”。
论坛将邀请国家医疗废物管理政策研究、处置技术研发、设施运营管理、设备制造应用,以及投融资等领域资深专家和行业领军人物出席,共同探讨解决行业难题,推动医疗废物处置产业的创新和发展。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欢迎相关单位或组织积极报名参加。
一、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9年8月23-25日(8月23日报到)
地点:杭州
二、论坛主要议题
1.我国医疗废物管理现状与趋势
2.医用废塑料无害化标准编制说明
3.医疗废物可持续环境管理案例分析与经验分享
4.《医疗废物微波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修订思路
5.《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修订工作进展
6.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特征污染物监测的技术要求
7.医疗废物无害化技术验证(ETV)评估体系建设
8.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运营管理经验分享
9.医疗废物高温灭菌处理技术进展
10.医疗废物干化学处置工艺的介绍及发展
11.医疗废物微波消毒设备介绍
12.医疗废物焚烧处置技术设备管理与维护
13.医疗废物智慧运行监管系统
14.医疗废物处置领域投融资机遇与挑战
15.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在线监测等相关设备选型及案例分析
三、医疗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培训
邀请管理部门和业内资深人士针对医疗废物经营单位全流程规范化管理开展培训。学员完成全部课时,将由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考核鉴定,考核鉴定通过颁发“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职业资格证书。
注:本次培训鉴定只针对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和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四、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无忧固废网 危险废物运输联盟
五、参加单位
1.从事医疗废物监管、经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等从业人员;
2.医疗废物处置技术研发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企业;
3.医疗废物处置、收集、转运、在线检测等相关设备制造企业;
4.投融资机构。
六、企业服务
1.精准对接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技术、设备和项目信息,推广最佳可行技术、设备及其项目,解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技术型企业技术推广难和资本供需信息不对称问题,助力企业发展。
2.本次会议将遴选国内外优秀企业上台演讲(行业无不良记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设备,不少于2个成功案例且稳定运行),结合行业和技术发展趋势,展示最佳适用技术及设备。企业自愿申请,详情咨询会务组。
3.为更好地搭建供需交流的平台,本次会议共设置20个左右的小展位,企业自愿申请(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设备),详情请咨询会务组。
4.冠名赞助、协办单位、支持单位、晚宴赞助、企业专场活动申办和实物赞助请联系会务组商洽。
5.团体培训:如各单位需“整班建制”举办团体培训班(人数限定30人以上),可与秘书处直接联系。培训内容按照需求定制,培训时间、地点、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七、收费标准
A类(参会费用):2800元/人(含会务、学习资料、场地、午餐)。
B类(培训费用):4800元/人(含会务、学习资料、培训教材、午餐、考核、工本、专家费等)
C类(展位服务):10000元(含2个免费参会名额)。
注: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无忧固废网会员企业参会享9折优惠。
八、报名及缴费
1.请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于8月15日前将报名表回传到秘书处,并将参会费汇入以下银行账户:
户名:北京索丽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永定路支行
帐号:0200004909200316931
汇款后请将汇款底单扫描或拍照发至秘书处邮箱。(注:秘书处将按汇款到账先后顺序安排参训,因名额所限,超额学员将安排参加下一期培训班,培训费用在开具发票后不予退还。)
2.咨询及报名联系方式
无忧固废网培训部
联系人:王强
电话:18511465111 微信同步 办公室电话: 010-80456638
附件:1.报名回执表
2.发票申请表
3.证书样本及职业资格证书鉴定条件
无忧固废网
2019年7月8日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鉴定条件
1.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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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与本职业相关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5)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样本
附件下载:附件1会议报名表
附件2发票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