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6日,岳麓区环保局将王某涉嫌通过暗管排放危险废物案件正式移送公安部门,做进一步处理。目前,公安机关已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拘,并正式立案调查。这是岳麓区自蓝天保卫战开展以来立案的首例刑事案件。
今日下午,岳麓区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来到岳麓区天顶街道尖山村龙冲组,通过一条曲折小路行进,王某的小作坊就建在一个小山坡上。小作坊大门上已被贴上了封条,作坊门前有一条人工挖掘的水沟,里面还可以清晰地看到斑驳的绿苔和污渍。岳麓区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正在配合岳麓区公安分局对从事机械零件表面处理(氧化发蓝)作业的作坊老板王某进行调查取证。
岳麓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蓝天保卫战打响以来,岳麓区环保局切实加强“散乱污”企业整治,并结合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部署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摸底排查行动。
日前,通过天顶街道网格化系统,岳麓区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发现位于岳麓区天顶街道尖山村的王某表面处理作坊从事机械零件表面处理(氧化发蓝)作业,产生的碱性废水经自建沉淀池简单沉淀,后通过自设管道排入道路排水管道,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岳麓区环保局于2月9日对王某涉嫌通过暗管排放水污染物一事进行立案处理,并进行进一步调查。2月11日,岳麓区环保局对王某经营场所及生产设备实施就地查封。同时,因检查现场执法人员通过pH试纸测试发现该场所外排废水呈强碱性,岳麓区环保局委托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对其排放物质进行鉴定,经鉴定其为危险废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的规定,通过暗管排放危险废物的行为涉嫌刑事犯罪。3月16日,岳麓区环保局将王某涉嫌通过暗管排放危险废物一事案件移交公安部门,做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