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自治区环保厅通报7起危险废物非法跨省转移倾倒处置事件(案件)。来宾危险废物倾倒案被公安部列为2017年全国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的首批督办案件之一,也是广西首个被公安部督办的环境违法案件。
1. 2016年9月3日,名为“平南永佳0585”的货船装载了约400吨生活垃圾,从东莞沿珠江溯流而上,最后在藤县县城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将垃圾倾倒。经检测,垃圾中含有汞、铬、镉等有毒物质。为了确保县城16万人口的饮用水安全,藤县政府采取停水措施,停水时间长达15.5个小时。事发后,3名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并最终因犯环境污染罪,分别被法院判处四年至四年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2. 2016年12月16日晚,不法分子从广东运输破碎电路板等危险废物40吨,到藤县天平镇永康村木牛冲李炳林石场内倾倒、焚烧,对周边空气造成影响。经村民举报,被环保、公安部门查获,抓获3名嫌疑人。
3. 2016年12月17日至2017年3月13日,不法分子从广东省的惠州市、佛山市、茂名市、中山市的多家小炼油厂,运输6580多吨酸油渣到来宾市的武宣县、象州县、兴宾区等地倾倒、填埋和堆放。此案是广西首个被公安部督办的环境违法案件。
4. 2017年4月27日,钦州市灵山县环保局在武利工业园区内查获42吨已被非法填埋的工业固体废物,经查来自广东省珠海市万通特种工程塑料有限公司。目前,已要求肇事企业将这批固体废物运回广东处置。
5. 2017年5月12日,钦州港内的广西天锰锰业有限公司在建储罐发生硫酸泄漏事件,对周边的环境空气状况造成较大影响,导致钦州港区部分工厂停产和学校停课达两天之久。经查,天锰公司储存1万多吨含有重金属杂质的废酸,是具有强腐蚀性的危险废物,全部来自邻近的广东省和贵州省。
6. 2017年5月25日,平南人林某利用货船,从广东先后偷运了2400多吨废渣白泥,在平南县罗洪石场一带倾倒了1700多吨。目前,平南县环保局已依法对林某罚款5万元,并督促其整改到位。
7. 2017年6月9日,4名嫌疑人从广东封开县运输80吨废硫酸,在贺州市八步区信都镇非法倾倒、填埋,此案仍在进一步处理中。据统计,2016年以来,八步区共发生84起广东省生活垃圾非法跨境转移倾倒事件,总量达1680吨之多。